《公司法》對銀川公司注冊地址進行了明確的規定,要求作為公司經營的主要場所,其注冊地址應該是具體、真實的。即注冊者要么擁有注冊地址的房產權,要么與注冊地址的房屋所有者簽署了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。而注冊者在工商局進行注冊登記的時候,需要出示相關的材料,以證明公司地址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。
一般來說,可以作為公同注冊地址證明材料的有以下11類。
(1)《房屋所有權證》復印件。
(2)國有土地(土地使用權證》復印件。
(3)房屋管理部門頒發的(房屋租賃許可證》復印件
(4)土地管理部頒發的(土地使用權租貨許可證》復印件。
(5)屬于國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,尚未領取《房屋所有權證》或《土地使用權證》的,則提供建設部門頒發的《建筑施工許可證》復印件。
(6) 屬于新購買的房屋,尚未領取《房屋所有權證》或《土地使用權證) 的,則提供購房合同、發票、商品房預售證復印件。
(7)屬于公房,未取得《房屋所有權證》和《土地使用權證》的,則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產權證明。
(8)屬于集體土地上:建造的房屋,暫時無法提供產權證的,如產權屬于鄉、鎮政府所有,可由鄉、鎮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;如產權屬于農民或村委會所有,應由房屋所在區國土資源部門或房屋管理部]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。
(9)如果注冊地址是賓館、飯店、招待所等,則出具有“住宿”經營范圍,或“房屋出租”經營范圍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(10)如果房屋性質屬于軍產,則提供所在軍區后勤部頒發的《軍隊房產租賃許可證》復印件。
(11)進市場的提供《市場名稱登記證》復印件。
如果公司注冊地址是租借的,那么注冊者不僅要提交以上產權證明,還要提交一份使用證明,它可以是以下材料中的任何一種。
(1)如果辦公地址是租賃的,則提供房屋租賃協議(出租方應是房屋所有者,承租方應是正在申請開辦的企業)
(2 )如果辦公地址屬于轉租的情況,則提交轉租協議(出租方為原承租方)以及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同意轉租的證明或在轉租協議上蓋章確認。
(3)如果辦公地址是由母公司無償提供的,則出具母公司提供無償使用的證明。
(4)房屋產權屬于股東所有,由股東無償提供給所投資的企業使用的,提供股東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。
如果創業者有以上類型的證明材料,其辦公地址則可以提交工商局申請銀川公司注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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